当前位置:
污水排放审批(非许可类联合验收项目)

(一)办事程序:

1.排水户网上申请

排水户在昆山市人民政府”网站点击“政务服务”栏目,在最下方“办事系统”中选择“排水管理系统”,进入昆山市排水许可管理系统,选择企业登录,在排水许可的非许可类联合验收项目,非许可类联合验收项目须知后,在线填写、提交《污水排放审批表》。

2.审核

排水户通过“昆山市排水许可管理系统向各排水许可审核管理部门申请审核,各排水许可审核管理部门组织排水户材料审核、管网核查核验等工作,出具《排水设施核查意见表》,并在《污水排放审批表》上出具审核意见。

3.发证

排水许可审核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后,市、区镇行政审批局窗口发放《污水排放审批表》。

(二)申报材料:

1)污水排放审批表(在排水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章后上传扫描件);

2)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、专用检测井、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;

3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;

4)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,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、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;排水设施核查意见表(由区镇排水许可审核管理部门提供);

5)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;提供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(正式投产后须再提交水质检查报告)

(三) 申报、咨询电话:

审核:

开发区 (开发区漓江路1号) 电话:57639380

高新区 (北门路619号) 电话:50152807

(蓬青路西首水事中心花桥管理站) 电话:57699878

锦溪镇 (锦溪镇锦甪路21号) 电话:57231763

淀山湖镇 (淀山湖镇北苑路上洪站内) 电话:57481335

周庄镇 (锦周路50号) 电话:57211469

周市镇 (周市镇康景路169号) 电话:570609010

张浦镇 (张浦镇花苑路1号) 电话:36695834

千灯镇 千灯镇炎东路1 电话:36620373

巴城镇 (湖亭路28电话:50171020

陆家镇 (童泾南路66号) 电话:57671674

发证:

开发区、高新区、花桥:市行政审批局A15楼综合窗口(前进西路1801号) 电话:57379083

旅游度假区(锦溪、淀山湖、周庄):昆山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审批中心排水窗口(锦溪镇邵甸港路18号)电话:57232729

周市镇:周市镇行政审批局1112号窗口(周市镇康景路169号)电话:57060910

张浦镇:张浦镇行政审批局b20-23窗口(张浦镇花苑路1号)电话:36695834

千灯镇:千灯镇便民服务中心(千灯镇炎东路1)电话:36620373

巴城镇: 巴城镇行政审批局10号综合窗口(古城北路4299号)电话:57652092

陆家镇:陆家镇便民服务中心31号窗口唐板桥路33号)电话:57284469